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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院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2023-11-13    点击:[]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建议‘问诊开方促治理’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下吧!

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监督办案中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注重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敏锐发现社会治理中隐藏的制度漏洞、短板弱项、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存在的风险隐患,共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63份,采纳回复率为100%。

 

透过“个案”看“类案”

助力矛盾纠纷“大化解”

 

 

案件是社会矛盾的产物,矛盾纠纷不化解,就会不断发生新的案件。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以个案为切入点,对类案进行串并分析,深入剖析同类案件反复发生的根本原因,通过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纾解社会情绪、减少社会对抗,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如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监督案中,发现建筑公司未足额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导致20余名农民工上访讨薪。检察机关以此个案为切入点,对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针对普遍存在的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情况,向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解决。

 

透过“趋势”看“问题”

助力风险隐患“大防范”

 

 

注重对办案数据和检察业务发展态势等的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中的倾向性、苗头性、规律性问题和风险隐患,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处置措施,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如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发生的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发现多起危险驾驶案涉及相关人员驾驶车辆违法从事乡镇校车业务,反映出校车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重大风险隐患。在全面调查核实,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健全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加大对非法营运“黑校车”的查处力度,并有针对性做好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运输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以乡镇为重点,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安全进了全面排查,并完善了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执法检查等制度机制。

 

透过“局部”看“系统”

助力系统问题“大治理”

 


  在办案中注重对行业、领域特征明显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暴露出的行业监督管理漏洞,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或其他社会治理问题的,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填补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从源头上减少引发矛盾纠纷的诱因。如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调研分析审查起诉的涉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对案件普遍反映出的监管漏洞、矿群矛盾等风险隐患,及时向能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防止类似案件反复发生。

 

透过“落实”看“成效”

助力平安建设“大提升”


  检察建议成效如何,是否能够真正成为推进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标本兼治的“良方”,关键在落实。为确保检察建议能够真正起到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实现诉源治理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全面“找病灶”、精准“开药方”提升检察建议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推动州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州委依法治州办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和反馈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有效提高检察建议采纳率。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整改中存在的困难,主动帮其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共同推进检察建议落实,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推动矛盾风险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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