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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这么做
2020-02-07    点击:[]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战。

健全防控组织

   

制定《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青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开展全面排查

 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防疫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收集干部职工个人及其家属去向、有无发热情况等动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防疫信息并上报处理。

科学规划部署

制定《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春节收假后州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节后疫情防控及各项检察工作。

 

注重正面引导

引导检察干警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关注中央、省、州主要媒体,学习有关要求,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加强氛围营造,提高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疫情防控知晓率,充分发挥“两微一网”宣传阵地作用,坚持发布权威信息传播正能量,积极营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畅通来访通道

保证律师执业,开通来访预约专线,同时,及时发布《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公告》,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人民群众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电话、来信等非接触式方式表达诉求,在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的同时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坚持统筹兼顾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起草《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出庭公诉,刑事执行场所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刑事控告申诉,公益诉讼,群众信访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打赢疫情防控战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金州检察人将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疫情防控,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源头防控等工作,为维护全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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