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14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到万峰湖开展巡湖和“贵州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上午9:00,兴义市法检两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行5人驱车来到南盘江镇集市设置宣传点,向来往群众宣传保护万峰湖环境的重要性以及严禁在万峰湖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式或者渔具进行捕捞,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万峰湖的保护意识。
图|法官、检察官向群众宣传保护万峰湖环境相关知识
宣传活动从上午9:00一直到中午13:00,当天共接待30余名群众法律咨询,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
在巡查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向沿湖的垂钓爱好者宣传文明垂钓,严禁使用电鱼、地笼网、投毒等禁用的工具及方法进行垂钓或捕捞,以及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倡导垂钓者积极参与河道卫生维护和环境违法监督,旨在让“垂钓爱好者”成为“生态守护者”。
巡湖时,法官、检察官还发现有个别垂钓场将未经过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中,造成万峰湖水体污染,必须马上制止。兴义市法检两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对已经发现的污水直排万峰湖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是要求对万峰湖兴义市辖区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万峰湖岸绿水清,鱼肥景美,碧波荡漾。
“为了切实推动万峰湖生态保护和发展,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治水有责、治水负责、治水尽责,还要加强各单位的沟通协作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巡查履职,共同推动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兴义市人民法院万峰林环境保护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夏玥表示。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共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惩治、监督、保护等职能,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当好绿水青山的生态检察卫士。”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国建说到。
据了解,2020年9以来,兴义市人民法院万峰林环境保护法庭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8件,判决赔偿渔业资源补偿费用15638.56元,增殖放流鱼苗7万余尾。
上一条:【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盗”此为止、晴隆检察依法批准逮捕七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