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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守护绿水青山
2021-08-03    点击:[]  来源:望谟检察  作者: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望谟县郊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回复》,该回复称“郊纳镇邓家山倾倒的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堆放的生活垃圾按照要求转运至望谟县垃圾转运站进处理……”。收到回复后,我院随即跟进调查,经实地核实检察建议已经全部得到落实。

  2021年6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望谟县郊纳镇的生活垃圾集中倾倒在扁平--邓家山路标旁边,现场蚊蝇滋生并伴有恶臭,部分垃圾正在燃烧污染空气,同时该垃圾堆放点底部未修建任何防渗漏设施,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持续污染周边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图为整改前的状况)

    发现该线索后,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进行实地调查,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在查明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向监管部门望谟县郊纳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望谟县郊纳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环境保护班子成员规划和环保办公室配合,制定了清运方案并组织施工队勘察垃圾堆放点。经过两天的紧急施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该镇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采取在全镇增设垃圾运输车、垃圾箱等环保设施,聘请专职转运人员、启用垃圾转运站等措施建立了3天收集转运一次生活垃圾的长效机制。


   
    (图为整改中及整改后的状况)

    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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