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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上个厕所,手机丢了?!
2023-11-29    点击:[]  来源:贞丰法院  作者:

近日,贞丰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在酒吧发生的盗窃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黎某某在贞丰县某某酒吧内喝酒时,窜至其他酒桌与他人喝酒,在喝酒过程中,趁被害人雷某某上厕所之际,将被害人雷某某放在沙发上的挎包内的一部OPPO牌手机盗走,后离开酒吧逃离至白层镇,并将盗窃所得手机藏匿在白层镇体育广场内,经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699.1元。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雷某某。

【判决结果】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在酒吧喝酒时趁他人不备盗走手机并藏匿,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不要因一时贪念触而触碰法律红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聚会饮酒时,若离开座位,建议让同伴帮忙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加强自身安全防范,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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