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成诚组织第一检察部干警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专门就办理涉企案件提出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一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承办人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于办理的涉企犯罪案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要认真研究,尽量不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准确适用强制措施 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认罪态度等情况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做到“慎捕”、“慎诉”,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惩治与预防并重 结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对侵犯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采取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家强化产权保护意识、建章立制,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侵犯企业产权犯罪。
四是对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 承办人在办结涉企案件后,要及时对涉案企业开展一案一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对企业存在疑惑的地方给予答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五是编写涉企典型案例 承办人在办结涉企案件后,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涉企案件要编写成典型案例,整理成册,用身边案例开展法治讲座,送法进企业,提升企业家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