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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人心 锦旗相赠表感激
2021-09-13    点击:[]  来源:安龙县司法局  作者:
 9月8日,在安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援助人汪某某送来一面写有“公平正义解民忧,法律援助伸援手”的锦旗,以此来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的感谢之情。
  

    汪某某于2018年7月9日,在给某装修公司提供劳务时摔伤,汪某某受伤后,某装修公司以在事故发生前已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出院后汪某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汪某某得不到赔偿,前来安龙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给予汪某某与某装修公司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维权,并指派给招堤街道法律服务所,该所安排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何洪波承办该案件,依法为汪某某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承办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何洪波,详细查阅受援人汪某某提供的书面材料,全面了解案情,组织证据,书写起诉状,帮助立案,参与庭审,安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某装修公司赔偿汪某损失人民币76030.5元。但被告某装修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并提起上诉,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万峰湖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者陈杰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某装修公司支付汪某某71227.5元。汪某某获得了应得的赔偿。

    受援人汪某某手托锦旗,感激的说:法律援助让其及时拿到赔偿款,感谢国家的法律援助平台,感谢援助人员的热情、尽心帮助,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受援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援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鞭策。安龙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有力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认可,为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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