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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美,安龙检察护民众五美生活”
2020-08-12    点击:[]  来源:安龙检察  作者: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秉承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人民群众增强幸福感和满意度上做了大量工作,且卓有成效,对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安龙县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觉得在安龙这个地方生活更安全、更满足”—— 这是安龙县人大代表杨金洪对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评价。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时刻牢记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五个方面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因地制宜护“山”美
 

 
  安龙县地处山区,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66.3%,老百姓们靠山而居,“开门就见山”。因此,山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点缀着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更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是人民群众发展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
 
  但近年来,因不少矿业的无序开采行为使得山地水土流失严重,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为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埋下了安全隐患。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矿山修复为切入点,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从2018年起至今,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累计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矿山修复类检察建议逾百件,另外还对非法占用林地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起,让废弃的荒山再焕新颜。
 
  在推动矿山修复的过程中,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因地制宜,根据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提出修复建议,对可以原地修复的尽量原地修复,无法原地修复的采取异地复绿的形式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维护。在植被的选择上,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也建议尽量选择生命力强、固土效果好的植株,以达到长久保持并产生近自然的修复效果。
 
  二、上下联动护“水”美
 
治理前


治理后
 
万峰湖治理前后对比
 
  安龙县的水体资源丰富,全县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千米,分为南盘江水系和北盘江水系。其中,南盘江水系以万峰湖为代表,在安龙县辖区内的万峰湖流域沿湖岸线长度约19.8公里,水域面积约1.56万亩,沿湖串起了岜皓、港湾、纳赖、永和、马安营、下菁等村,万峰湖的生态环境与沿湖而居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同脉而息。

  但在2018年以前,万峰湖安龙水域湖面网箱养殖泛滥,水体污染极为严重,给非养殖户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适。针对万峰湖安龙水域的生态问题,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促使相关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了万峰湖(安龙水域)治理综合指挥部,积极落实对万峰湖的生态整治。
 
  迄今为止,万峰湖安龙水域累计拆除29174口养殖网箱,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航道6.9公里,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75.4亩,100%完成了网箱治理任务。另外,在万峰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万峰湖(安龙水域)综合治理指挥部为万峰湖网箱养殖户充分考虑,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政策累计投入2460余万元资金作为奖励金发放给养殖户,对其转产上岸作出妥善安排,一方面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对群众的转产后生活进行保障,防止因污染治理致贫返贫。
 
  今年,借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万峰湖生态治理问题立案的契机,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对万峰湖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上下联动确保治理效果和长效保持。
 
  三、 关注民生护“食”美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要美好,首先要“吃得好”。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打通协作脉络与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多次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


  近年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就校园周边销售“五毛”垃圾食品问题、进口婴幼儿奶粉无中文标识问题、网络外卖餐饮无资质问题、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等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办结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0余件,案值1600多万元,罚没款10万余元。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公示24家,登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3家,统计上报《网络餐饮食品经营主体基本信息情况》211户,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狠抓安全护“居”美
 
  除了“吃得好”,还要“住得好”,人民群众的生活才美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小瓦房变成了大高楼,自行车也变成了小汽车,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也不容忽视。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安龙县大多数小区内都存在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甚至改变消防通道用途的行为,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发现这一现象后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监督触角,向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进行了探索。
 
  经过多番与上级院进行咨询和沟通,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就辖区内各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助力解决了当地小区内“生命通道”不通畅的问题,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住得更放心,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细微之处护“行”美
 
  道路两旁违法倾倒生活垃圾、田间地头露天焚烧秸秆、市政公共设施年久失修在雨后倒塌、下水道有刺激性污水溢出……
 
  这些现象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可谓是司空见惯,说起来好像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实际上却都是阻碍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不良因素,也影响着一个城市的街容街貌,影响着人民群众出行过程中的感官和安全。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从细微之处着手,针对生活垃圾问题、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市政公共安全问题、下水道污水溢出问题等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露天焚烧秸秆进行制止、对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检修、对溢出污水进行治理……完善修复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让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无处不美,处处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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