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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翁静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2020-08-07    点击:[]  来源:安龙检察  作者:
8月6日,普安县园区办原主任翁静受贿罪一案,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翁静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翁静利用担任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普安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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