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丨望谟:股东为何举报自家企业欠薪

[2026-10-09] [来源:检察日报]

  公司股东实名举报自家企业拖欠工资、劳动监察立案查处、法院强制执行,背后暗藏一场为转嫁项目亏损、套取政府资金而精心编排的闹剧。近日,贵州省望谟县检察院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敏锐捕捉到这起案件的反常迹象,通过调卷核查、跨域取证、公开听证等环节层层深入,彻底揭穿这起虚假欠薪骗局,推动行政执法与法院执行环节实现全链条纠错。

  项目亏损动歪念

  炮制虚假讨薪局

  2020年4月,望谟县林业局委托某政府平台公司实施林下特色中草药板蓝根种植项目。2021年4月1日,某政府平台公司将项目交由某农业公司具体实施,项目总资金220万元,双方约定:种植规模、苗木长势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分三年兑现项目补助资金。

  2022年1月,板蓝根项目经验收不合格,合同约定的首笔132万元补助资金未能兑现。某农业公司因未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讨薪。2022年3月1日,某政府平台公司先垫付农民工工资60万余元。

  因某农业公司无法按要求完成整改,经双方协商,项目按实际施工成本审计结算。经审计,项目实际成本仅为53.6万余元。2023年10月,平台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作协议,由某农业公司偿还平台公司垫付的资金60万余元。2024年3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合作协议解除,某农业公司返还多垫付资金6.9万余元。

  面对这一判决结果,某农业公司股东李某金想到此前农民工集体讨薪后,平台公司垫付了工资,便萌生虚增农民工工资、将亏损转嫁给平台公司的念头。李某金伙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贵,虚构与胞兄李某华、侄儿李某根之间的欠薪,于2024年5月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欠薪线索。

  然而事情并未按照李某金谋划的“剧本”发展,此次平台公司未再垫付工资,线索随后转至望谟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依据四人陈述及“欠条”,认定某农业公司拖欠李某华工资9.2万元、拖欠李某根工资6.78万元,欠薪主体为某农业公司。2024年6月,县人社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某农业公司支付欠薪,同步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7月,贵州省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虚假欠薪维权案进行讨论。

  收到处理决定后,某农业公司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履行支付义务,案件随即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因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申请追加李某金等3名股东为被执行人。一场精心策划的“自我举报”,最终让造假者自己成了被执行人。

  今年7月,贵州省望谟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虚假欠薪维权案进行讨论。

   案卷审查现疑点

  跨域取证破迷雾

  今年5月,望谟县检察院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发现该案多处疑点:举报人本身就是涉事公司股东,两名“被欠薪人员”均为举报人的近亲属。此外,卷宗还显示县法院存在超期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等程序瑕疵。该院随即依职权启动行政监督程序。

  望谟县检察院迅速组建办案组,确立“全面调卷+跨单位核查+跨域取证+证据交叉核验”的办案思路,调取了行政执法、法院执行全流程卷宗,以及项目协议、验收报告、工资代付清册、审计报告、民事判决书等全部涉案材料。

  “平台公司代发工资的留存清册里,根本没有李某华的务工记录;李某根登记务工58天,工资1.16万元,这笔钱早已由平台公司垫付结清。”工资账册显示,该板蓝根项目务工人员单人最高工资仅1.768万元,与欠条上记载的9.2万元、6.78万元高额薪资相差悬殊,明显不符合项目用工实际。

  在询问“被欠薪人”李某华时,李某华刻意隐瞒实情,说辞与其向县人社局陈述的内容基本一致,但表述反复、前后矛盾,对关键问题刻意回避。而举报人李某金在外省务工,拒不配合提供务工地址,调查难以推进,案件核实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官决定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贵入手。经多次沟通,李某贵最终如实供述,因为该项目亏钱,就想通过举报欠薪的方式向政府要钱,减少点损失。李某华从未参与板蓝根项目务工,李某根仅务工两三个月,实际工资1.16万元已由平台公司付清,欠条是李某金虚构的,他本人知道但未制止。

  此时,检察官再次对李某华开展询问。李某华也终于道出实情:“李某金让我配合,承诺拿到项目款后,结清我在其他工程被欠的工钱。板蓝根基地我都没去过,李某金虚构欠条时,我也不在现场。”

  调查过程中,李某金又主动向县检察院提交两张收条,证明工资已结清,引起了检察官注意。两张收条的落款时间分别为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8日,均早于他举报欠薪的时间。“那两张收条是李某金写的,知道检察院在调查,我们心里害怕,就说已经给过钱了。”李某贵的陈述进一步印证了收条系伪造。

  至此,全案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证实涉案15.98万元欠薪事实完全系虚构,是股东为虚增项目成本、转嫁损失给政府平台公司而精心策划的恶意虚假讨薪案件。

   公开听证凝共识

  检察建议促整改

  7月28日,望谟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认为,原行政处理决定、处罚决定及后续执行裁定均建立在虚假事实基础之上,应当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7月31日,望谟县检察院分别向人社部门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人社局启动自查纠错程序,依法撤销涉案行政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同时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虚假投诉;建议县法院撤销涉案非诉执行裁定,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理标准。

  县人社局经复查认定本案属于恶意虚假讨薪,依法撤销全部涉案行政法律文书,将撤销文书抄送法院,书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建立举报线索甄别、实地调查取证、案件三级审核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投诉引发执法偏差。县法院终结该起执行案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程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细化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审查标准,严防同类程序问题再次发生。目前,该案全部监督整改事项均已落地见效。

主办单位: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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