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黔西南 政法好声音】兴仁:直播间“榜一大哥”28次诈骗女主播8.3万余元获刑

[2026-09-24] [来源:兴仁检察]

  网络直播交友暗藏风险,阔绰“榜一大哥”的甜蜜追捧背后,实则是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近日,由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揭露了当下直播圈层新型情感诈骗套路,为广大网络用户敲响反诈警钟。

  阔绰打赏博取信任 精心设套多次行骗

  2025年12月,被告人谢某通过抖音平台结识女主播李某。为获取李某的充分信任,谢某频繁出入其直播间,频繁大额打赏、助力直播PK,凭借豪爽的出手迅速博取李某好感。二人添加微信成为私人好友后,谢某随即停止直播打赏,转而通过日常高频聊天维系关系、拉近情感距离,逐步让李某对其产生情感依赖与充分信任。在成功建立情感羁绊后,谢某开始实施诈骗行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1日期间,其先后编造银行卡限额、亲属患病住院、自身治病就医、遭遇交通事故等虚假紧急事由,分28次骗取被害人李某钱款共计8.3万余元。

  经查,谢某虚构的各类紧急用钱事由均为虚假说辞,所骗取的全部钱款未用于任何所述应急用途,而是被其肆意挥霍。其中6万余元被用于充值抖音虚拟钻石、打赏其他网络主播,剩余2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享乐消费,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明确。

  检察机关精准指控 依法从严追责溯源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社交关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警惕网络情感陷阱 守好个人财产安全

  随着网络直播、线上社交行业蓬勃发展,依托直播场景的情感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多采用“先打赏示好、再深耕情感、后借钱诈骗”的套路,利用网络用户的情感弱点实施犯罪,作案手段隐蔽、迷惑性极强,不仅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也严重扰乱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在此,检察机关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审慎对待网络交友,线上交往切勿轻信他人,不盲目投入情感和金钱,始终保持理性警惕;

  坚决杜绝向陌生网友转账汇款,无论对方以生病、事故、资金周转等何种理由借款,务必多方核实、谨慎确认,切勿因情感冲动陷入诈骗陷阱;

  增强反诈防范意识,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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