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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2022-05-12    点击:[]  来源:晴隆县人民法院  作者:肖德荣

近日,晴隆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被害人得到有效赔偿,做到民事部分案结事了。

2021年12月1日凌晨1时许,龙某在酒吧喝酒与杨某发生争吵,随后,杨某打电话叫来王某、秦某、朱某,四人对龙某进行殴打,造成龙某额头、头顶、后脑勺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伤情属轻伤二级。杨某、秦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提起公诉。

我院在受理该案后,及时与被害人取得联系,依法告知被害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权利。该案承办法官在收到被害人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后,及时通知各被告人领取该诉状,告知其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了解其实际赔偿能力。在坚持自愿赔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其亲属代为赔偿。

调解中,承办人从故意伤害起因、赔偿后果等角度对案件进行了情理并重的分析,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引导被告人诚恳解决问题。通过调解,王某、秦某、朱某与龙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庭履行。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成功调解,既实现了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又体现了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强化了刑事审判效果,也有效化解了民事矛盾。

调解是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结案方式。晴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用足调解机会,做足调解工作。做到充分考虑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在庭前尽可能促成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对未能在开庭前达成协议而又有调解可能的,在庭审中和庭审后坚持应继续调解,以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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