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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打掉一盗窃团伙 成功挽损48万元
2022-09-29    点击:[]  来源:兴仁公安  作者:刘丽芳

“我们厂里的6台数据储存设备被盗了,价值48万元。”2022年9月27日12时许,兴仁市公安局接群众王某紧急报警称。
 

  当天,兴仁市工业园区某电子厂员工王某进入仓库准备工作时,发现放置在仓库内的6台数据储存设备不翼而飞,窗户的防盗窗也有被损迹象,立即报警。
 

  案发后,兴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快侦快破案件,及时为企业挽回损失,指派办案人员前往案发现场开展调查。


  办案人员通过走访群众、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进行侦办工作,在对视频分析研判时,发现9月27日凌晨3时许,一辆白色无牌面包车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这一信息引起办案人员注意。

  “这辆面包车大半夜3次在案发现场附近逗留,且前后间隔仅几分钟时间,有2人在此下车,形迹十分可疑”。办案民警刘淮源介绍。

  继续追踪,发现该面包车半小时后再次出现在工业园区,办案人员判定该面包车内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分析和摸排,最终锁定嫌疑人系赵某等6人。

  经查,该6名嫌疑人系跨区县团伙作案,经周密部署,市局刑侦大队、情指中心、大山派出所兵分两路,于9月27日20时许,分别在本市波阳镇和兴义市将6名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被盗数据储存设备均成功追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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