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建设命名方案>的通知》(黔政法〔2023〕77号)、《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政法基层单位建设活动和加强基层治理“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省委平安办〔2023〕29号)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党委政法委推荐,州委政法委评估,于2023年11月1日组织20个“枫桥式综治中心”和9个“枫桥式工作法”开展“大比武”活动,评选出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和“枫桥式工作法”的15个单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5日。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28868。
特此公示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县级“枫桥式综治中心”1个:
册亨县综治中心
乡级“枫桥式综治中心”4个:
兴义市洒金街道综治中心
兴义市黄草街道综治中心
册亨县巧马镇综治中心
望谟县蟠桃街道综治中心
村级“枫桥式综治中心”5个:
兴义市敬南镇白河村综治中心
安龙县春潭街道天菇社区综治中心
贞丰县龙兴街道五里岗村综治中心
普安县茶源街道细寨村综治中心
册亨县高洛街道巴纳布社区综治中心
枫桥式工作法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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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挽澜镇党委:坚持法治思维分类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法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
普安县公安局青山中心派出所:“枫桥派出所”解纷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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