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烟草公司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是由于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所导致。
事发当日,黔西南州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示在附近巡逻的三警人员驱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转弯车辆直接撞在直行出租车边上,双方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出租车驾驶员陈某向民警交代:“当时我正开车送乘客去目的地,刚刚行驶到烟草公司下来一点,就被左边的车撞了,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另一位驾驶员黄某交代:“当时我刚从停车场出来,看了一下路况,确定道路可以安全通过就驾驶出来,加上是下雨天,一时判断错误就撞上了直行的出租车”。
由于事发路段交通紧张,车辆较多,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并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证实了事故双方驾驶员的描述后,让当事人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受处理。
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驾驶员黄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驾驶员陈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