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杨江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李静等专家观点,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构建老年人“数字鸿沟”治理制度体系。一方面,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数字化的法律监管,适时修改和妥善调整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其中补充和完善关于老年人数字平等、反歧视、数字救济、终身教育等内容。另一方面,探索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统一和相互促进的综合制度,建立数字化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发挥老年用户模式作用,运用家庭与社会力量助力老年人摆脱“数字沉迷”。平台企业应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积极改进自身算法技术,向老年人提供优质内容,不得推送重复性、诱导性强、有害的信息,从根源进行分流和管控。可效仿许多直播平台、网站等推出的青少年模式,建立真正发挥作用的老年用户模式,引导老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参与社会生活。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社会应鼓励子女向老年人传递数字思维和技能,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数字化生活。
三是加大对违规App的监管力度,提高老年人数字素养防范其落入“数字陷阱”。一方面,加大对网络诈骗和信息滥用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反诈大数据信息监测和网络投诉平台,对问题集中的App开发者和运营者严厉处罚直至实施行业禁入。督促平台企业及时建立反诈大数据基础资源库和违规App负面清单库,让网络欺诈软件和应用程序在主要公共平台上难以立足。另一方面,行政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可协同参与,不断提高老年网民的数字素养,帮他们建立起必要的网络识骗防骗意识,使该群体形成针对数字骗局的“群体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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